浙江三门“毒跑道”调查:部分孩子仍有后遗症项目系转包塑胶出自黑作坊成本极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10民初328号公告显示,由公益诉讼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与被告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台州市三门县实验小学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已于2020年6月4日达成调解协议。
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三门县实验小学同意对在校学生在此次塑胶跑道事件中所发生的健康体检及确因塑胶跑道引起的就医费用予以支付、报销。同时,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向兴安盟生态文明研究院(随机抽取的公益性组织)赞助资金10万元。该协议目前仍处于公告期。
7月1日,多名家长向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表示,不认同这样的结果。上游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毒跑道事件中不仅存在项目转包情况,且经多方求证,承建方使用的塑胶材料属本地黑作坊生产,造价还不到报价的四分之一。
截至目前,三门县实验小学仍有学生存在血小板较低、尿失禁、鼻黏膜出血、性早熟、腺样体肥大等后遗症状。对此,三门县实验小学、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均拒绝了记者采访。
据上游新闻此前《浙江三门县实验小学现毒跑道:校长撤职,监委调查》《绿发会就浙江三门县实验小学毒跑道事件提公益诉讼,家长称学生身体状况仍异常》报道显示,2018年9月,浙江三门县实验小学的塑胶跑道正式投入使用。但在开学后不久,便有学生出现流鼻血、皮肤起疹子、脱发等情况。
2018年11月27日至29日,三门县教育局、三门县实验小学组织学生进行体检。根据家长提供的检测结果显示,参与体检的1000多名学生中,578人血常规指标异常,111人尿常规指标异常,135人肝功能、肾功能、尿酸指标异常,98人凝血功能异常,9人胸片上肺纹理改变。其中部分学生还存在两种以上症状。
2018年12月15日,学校安排了第二次体检。在参加体检的37名学生中,仍有大部分学生存在隐血+RBC(红细胞)升高等指标异常的情况。
事发后,多数家长曾带孩子前往北京、上海、宁波等地治疗。在上游新闻记者获取的复旦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北京长峰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多家医院出具的部分学生诊断单中载明,受检学生平均年龄为7岁,临床诊断包括抽动障碍、脑电图异常、血小板异常、肠系膜淋巴结肿大、尿酸超标等。
时隔近两年,学生们的身体恢复如何?多数家长表示并不乐观。天气转热时,跑道残留的毒物挥发,孩子们还是会出现发烧、流鼻血、鼻黏膜呼吸道刺激、咽喉肿痛、尿失禁等症状。“至今仍有多名学生在血小板过低,需要吃药维持。”一位学生家长说。
“三门县实验小学是当地最好的小学,在该校就读的学生中,也有部分当地政府干部的孩子。事发后,曾有教育及当地政府负责人找到家长所在单位,并承诺可以承担孩子的医药费,但不希望其对外发布有关跑道及孩子身体情况的消息。”多名家长坦言,事实上,这样的承诺并没有兑现,且根据孩子目前的身体状况来看,最终能否治愈并不确定。
实际上,2018年9月,因怀疑跑道材料不合格且未达到投入使用标准,曾有学生家长与时任三门县实验小学校长的梅强进行沟通。梅强称,可以安排检测机构对塑胶跑道进行采样检测。
受三门县实验小学委托,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浙江省体育用品质量检验中心2018年9月28日出具了塑胶跑道样块检测报告。其中提到,以T/310101002—C003—2016《学校运动场地塑胶面层有害物质限量》为标准,对1块面积为20cm×20cm塑胶跑道样块的检测结果显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为4.25mg/(m2﹒h),甲醛为0.037 mg/(m2﹒h),在安全限值内。
同时,以GB/T14833-2011《合成材料跑道层面》为标准,对面积为10cm×10cm的塑胶跑道样块进行了检测,该样本的苯、甲苯和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重金属(可溶性铅、镉、汞等),也在安全限值内。
但据家长自费委托的普洛赛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显示: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DNOP、DINP、DIDP)总合为5.20g/kg——限值为1.0g/kg;甲醛释放量0.230mg/(m2﹒h)——限值0.1 mg/(m2﹒h),有害物超标。
针对两份结论不一样的检测报告,2018年11月20日,三门县教育局发布《关于三门县实验小学塑胶跑道有关问题的情况通报》显示,三门县教育局已于当年11月4日组织有关部门、学生家长代表、施工企业代表一起对实验小学塑胶跑道进行取样封存并停用。11月7日,委托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跑道样品重新进行检测。11月16日下午,华测公司出具检测结果,所有18大项(35小项)指标中有1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指标超标。11月18日,已完成塑胶层及混凝土基础层铲除、清理工作。
2019年1月4日,三门县教育局再次发布消息称,实验小学塑胶跑道问题已有效处置。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县行业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立案。同时,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免去梅强实验小学校长、张斌县教育局基建科科长的职务。县监委对梅强、张斌以及项目联系人方才征、包丛华、马骁等5人进行监察立案。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学校空气状况符合标准,学校教学秩序正常。
“拆除跑道的时候,有家长代表全程在现场。学校仅拆除了塑胶部分,仍有大量残渣留存在沙土中,而受污染的土壤并未被清理,而是在上面覆盖了一层水泥。在对废弃塑胶的处理中,也只是将拆除的塑胶在废弃物处理厂进行粉碎填埋,换了地方污染环境而已。”有家长们坦言。
据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显示,三门县实验小动场地改造工程于2018年7月13日开标,中标单位为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钟鸣胜,工期为30日,中标价格77.73万元。
而该项目实际开工是同年8月,9月便交付使用。根据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合成材料跑道面层》国家标准要求,最低施工时间应不能低于30日,且不能有阴雨天。塑胶跑道铺设完工后,须要颐养7-10天后才能够使用。而据此前报道,在养护期间,三门县一直处于阴雨天气。
中标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施工,不合格材料来自哪里?在过去近两年时间里,这成为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中标企业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的建筑建设公司,主要从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通信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绿化造林工程等业务,也是三门县6家有体育场地施工资质的企业之一。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显示,“毒跑道”事件后不久,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再次中标校园改造项目。受访者供图
但上游新闻记者经多方查证发现,该企业虽为三门县实验小学塑胶跑道中标单位,但却并非实际施工单位。该企业中标后,将项目转包给宁波亿卡地坪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且在近期开庭的公益诉讼案件中,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提交了转包的相关书面证据。
据上游新闻记者获取的三门县实验小学塑胶跑道拆除前的塑胶样块图片显示,塑胶样块整体呈颗粒状,包括黑色半岛综合体育电子游戏、红色、绿色等多个颜色,也正是在这些塑胶样块中检测出了超标物质。
多名知情人士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在三门县6家具有体育场地施工资质的企业之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塑胶操场招标由6家企业轮流中标,无论哪家企业中标,都需要支付给陪标企业部分费用。但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企业只负责沙石铺设等基础部分,塑胶铺设均交由当地一名林姓老板操作,而该老板使用的塑胶大部分来自三门县一吴姓人员经营的黑作坊。
“塑胶部分,差不多占到总工程量的40%到50%。截至目前,三门县至少有十几所学校的塑胶跑道是由林姓老板铺设的。也就意味着,大部分塑胶都存在不合格的情况。事后,我们找到了这家开在村里的黑作坊,村长称出事后,吴姓人员便关了门,目前不知去向。”知情人士说。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知情人士提到的林姓老板所经营的两家体育器材、体育科技公司均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
针对塑胶质量情况,上游新闻记者从多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符合国标的普通塑胶跑道应以单色为主,不会出现杂色,且多为红色、蓝色、绿色。黑色、白色已被禁止使用。符合国标的塑胶价格在每吨1.1万元左右,若以平方数计费,每平方米价格在280元上下。但据三门县政府部门人员透露,三门县实验小学塑胶材料的实际成本仅为3000元至3500元每吨,但报价却是按照符合国标的价格标准申报的。
另外,上游新闻记者从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看到,就在三门县实验小学“毒跑道”事件被曝光后,2019年1月29日,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再次中标学校改造项目。该项目为台州经济开发区文渊小学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室外景观铺装、绿化、道路、围墙、给排水、电气、室外配套强电及消防电、田径场、排球场、篮球场等项目,工程造价约1313万元。“文渊小学也是台州市最好的小学之一。”有家长表示。
2019年7月5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称中国绿发会)就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实验小学现“毒跑道”一事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020年6月4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9)浙10民初328号公告,其中说明,公益诉讼起诉人中国绿发会与被告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台州市三门县实验小学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当事人于 2020年6月4日达成调解协议。
和解协议显示,截至该协议签订时,被告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三门县实验小学已对三门县实验小学操场进行了环境修复,消除了涉案跑道从修建至今污染的风险。当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认可上述工作。鉴于此,被告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三门县实验小学同意对在校学生在此次塑胶跑道事件中所发生的健康体检及确因塑胶跑道引起的就医费用予以支付、报销。此外,被告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积极支持校园塑胶跑道(操场)问题研讨、检测、宣传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活动,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向兴安盟生态文明研究院赞助资金10万元,作为上述活动的经费。
7月1日,中国绿发会委托诉讼代理人、副秘书长魏天亮对上游新闻表示,他们对于公益诉讼的和解协议还是认可的。“考虑到受伤害的大部分为孩子,所以我们将学生医药费纳入诉求中。起初对方对此并不认可,认为公益诉讼不应该加入私人利益,但我们认为这已经是一起影响孩子身体健康的,受伤孩子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魏天亮称,该协议是在地方政府确保消除风险的前提下,同意签订的。
对于其中转包及存在使用不合格塑胶的情况,魏天亮称,因其不属于公益诉讼的范围,所以并未过多关注。
为此,上游新闻记者分别联系了三门县实验小学校长侯从旺,以及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股东、项目负责人张波,欲就相关问题求证核实。截至发稿,侯校长未做出回应,张波则以“没时间”为由拒绝了采访。
采访中上游新闻记者还了解到,上述和解协议被公开后,多数家长并不认可,并对学生后续治疗如何保证、未明确隐患是否消除、以及法庭在询问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继三门县实验小学后是否中标学校项目时,三门中诚建设有限公司违反司法程序,对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诉讼方中国绿发会隐瞒了曾中标文渊小学塑胶场地中标情况,之后支付10万就能结束诉讼等提出质疑。
对此,该案代理律师表示,根据《最高法发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司法解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协议内容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的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
当事人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协议内容,并应当公开。
“因公益诉讼仅针对公共利益提出诉讼,一般很少涉及个人利益。家长们可以通过私益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而公益诉讼中法庭认可和已查清的事实,也可以作为私益诉讼证据提交给法庭。”代理律师说。